常熟市法院设立“青少年维权基金”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4-09-14 浏览次数:1495
常熟市法院“青少年维权基金”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民营企业的慈善捐助款;二是法院设立的扶贫工作专项基金;三是民政部门的适当资助;四是法官个人捐款。维权基金的救济对象是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特需执行款,而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一时无法找到,或被执行人经济贫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确保基金合法、合理使用,常熟市法院成立维权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维权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开设专户,由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文章出处:常熟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