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中院召开党组会,逐件督查了年初安排的全年47项重点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基本完成的5项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对尚未完成的6项工作,共同查找原因,研究对策。
  为使法院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将“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今年初,扬州中院党组经充分调研,研究制定了全年必须完成的47项重点工作,涵盖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并层层分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各分管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任务分解后,各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以确保法院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36项重点工作的如期完成,进一步促进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平、公正、高效的开展。5项基本完成、6项尚未完成的工作,各相关分管院领导都讲明了原因,对客观存在的困难,全体党组成员共同分析,出谋划策,并提出解决方案,以确保下一步工作的有效完成。
  最后,该院李飞坤院长强调提出,47项重点工作的制定以及36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事情只进行了一半,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各项制度和部署长期得到贯彻落实,因此,督促检查十分必要。已完成的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决不能满足现状。对尚需完善和尚未完成的11项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分管院领导必须亲自抓、具'体抓,使各项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务求实效。   
文章出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