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法院为清理执行积案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04-10-22 浏览次数:1465
为确保清理执行积案能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该院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执行、统一行动的集中执行机制,通过“七项措施”给清理积案执行工作上“紧箍咒”。
一是取得支持,响水县委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带队的执行协调小组,负责重大执行案件的协调,县政法委还转发了响水法院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机关单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二是法院成立清理执行案件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挂帅带队,靠前指挥,全院动员,从院抽调适合于执行的人员参战,法警队抽调6人,全力配合执行局划片分区执行。
三是对2004年8月底前未能执结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认真排查,分门别类,逐案登记,具体分析未结原因。对于清理排查出来的案件进行逐案过堂,分类制定执行预案,分区排期,落实承办人员,明确责任。院清理小组成员以及具体承办执行人员各执一份,以便监督检查。
四是深入宣传发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大造舆论声势,在法庭和重点执行区域,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营造氛围,借助社会舆论、社会监督,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让人民群众了解执行,掌握法律知识,从而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明确具体指标、具体结案率、到位率,要求每位执行人员迎难而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保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执行指标。
六是 派出纪检监察和督查组对集中清理积案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察监督,确保执结率和到位率有新突破,执行工作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七是清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集中清理积案执行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整改,对集中执行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和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针对集中执行活动的经验教训,立足实际,着眼创新,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形成有利于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通过上述积极有效的措施,该院目前已清理积案35件,结案率达75%,此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褒扬。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