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苏州召开全省法院系统“整体争创,全面维权”工作现场会,推广苏州两级法院拓宽青少年维权领域,全员参与、全程保护、全面维权的经验。
  2002年以来,苏州中院以法院整体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调整机构设置,健全维权网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积极贡献。到目前为止,苏州两级法院全部获得苏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部分法院还获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该院专设涉少案件窗口,专人接待涉少案件当事人,并对涉少案件的当事人加强法律指导。对涉少案件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排期,尽量简化审查程序,缩短案件在立案环节上的时间。把诉前调解作为立案环节上的必经程序,在立案过程中,如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对涉少案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由立案部门全程跟踪涉少案件的审理进度,督促业务庭快审快结。
  在涉少案件执行过程中,突出人文执行方式,强调以人情、亲情、感情感化为主,辅之于法制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钝化矛盾,使双方在平和、充满亲情的氛围中解决问题。寓教于执,融情于执。在涉少民事案件执行中,坚持少用、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而更多地采用亲情感化和以理服人、以法喻人的说理教育方法,促使案件和解执结。
  针对申请人生活困难,急需执行款,而被执行人一时无法找到或确无履行能力的,法院设立了“维权救助基金”,对未成年人进行经济帮扶,使他们同样得到来自社会的“亲情”关怀。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文章作者:王银胜、张宽明、贺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