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继去年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率先推出《规范法官和律师的交往的规定》之后,6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法院又推出法官廉政新举措,制定了《干警廉政档案实施细则》决定给法院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要求法官诸如买车、买房、因私出国等个人重大事项都要报告,群众对法官的信访举报,有关部门对法官违纪违法的处理都要归档。
  干警《干警廉政档案实施细则》要求凡能反映法院干警廉洁自律情况有关材料均放入本人的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一、干警个人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1)私人购买汽车的,应当填写购买时间、厂牌型号、资金来源等;(2)个人买卖房屋、自建房屋、借用房屋的,应当填写买卖、自建、借用房屋的时间、地点、金额等;(3)个人拒礼、拒贿的,应当填写拒礼、拒贿的时间、地点、品名、金额及处理情况等;(4)个人婚姻情况,应当填写结婚、离异、再婚的时间以及配偶的基本情况;(5)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岳父母、子女从事律师和法律服务的,应当填写其从事工作的单位;(6)因私出国(境)情况,应当填写出国(境)地点、时间、资金来源、批准的机关等;(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三、信访举报情况,应当填写来信来访举报的主要内容和处理的结果;四、违纪违法处理的情况,应当填写违纪违法的主要问题,处理结果,包括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处分机关的文号。
  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能进一步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了解和掌握法院干警廉洁自律情况,促进勤政廉政,促进法官坚持“司法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确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同时为法在法官的考核评优和晋级提拔任用提供依据。该院制定《干警廉政档案实施细则》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有关规定。


  
      

   
文章出处: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