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05-06-22 浏览次数:1397
本网讯:6月22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京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新闻发布会。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新的法官制度的确立,对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十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回顾过去,开拓未来”、加强作风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法官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和统一招录制度,严格进人条件,提高进人质量;积极引进人才,出台具体政策和措施,想方设法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进入法院;狠抓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学历教育、专项培训、岗位培训三管齐下,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鼓励法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选派优秀人才出国深造,切实改变全省法院高层次人才数量过少的状况。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筑牢广大法官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切实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四是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在法官员额制度、法官助理制度、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法官职业监督和法官职业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截止2004年底,全省法院共有审判人员10913人,其中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含在读)1338人,占总数的12.26%;具备本科学历的7047人,占总数的64.57%。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最近,全省法院正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从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入手,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一司法标准、规范司法程序、加强司法管理、强化司法监督、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树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专项整改活动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两个月左右。一是集中整改阶段。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查摆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健全制度阶段。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从司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在这一阶段,全省法院将精心创建一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向社会进行公开,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示范点和在示范点召开制度建设现场会,向人民群众展示专项整改活动制度建设的成果。三是培训考核和检查验收阶段。省法院将对每个审判岗位提出业务培训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审判业务技能大培训,并于10月份组织全省法院具有审判职称、在审判岗位工作的法官进行技能大考核。对三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将通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官资格。在这一阶段,省法院还将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重点督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开展活动不认真、不得力的,将责令“补课”。
专项整改活动结束之后,全省法院还要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全部司法活动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省法院确定了六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一是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发生,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完善执行款物的收支、交接制度。二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司法鉴定公开和执行工作公开。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健全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制度、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涉诉信访工作制度等等。四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以民商事、执行等业务部门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追责任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机制。五是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完善分权制约、流程管理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评估体系,加强对执行中止案件和发放债权凭证案件的管理。六是加强司法礼仪和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全省法院干警的行为、语言、仪表、作风,抓好立案、信访、执行、法庭等“窗口”的形象。
目前,全省法院正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全省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专项整改活动中的责任。省法院确定了南京、扬州、徐州3个中级法院以及党组成员分工联系的13个基层法院为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各中级法院也基本上确定了1-2个基层法院和2-3个审判业务部门为联系点。上周,省法院党组成员已先后深入到有关联系点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近期,省法院还将就审判行为规范化的问题对全省各级法院进行明查暗访,并将通报明查暗访的结果。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在组织本院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同时,着力从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举报中,从立案信访部门处理的申诉信访案件中,从群众对院领导的来信来访中,从审判管理工作以及案件质量评查中,认真查找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本周,省法院将组织召开4次座谈会,分别向律师协会、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征求意见。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征求到的意见,省法院将尽快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骨干力量成立若干专题小组,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及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三年规划。三是认真进行整改。省法院制定了《关于推行执行过程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执行过程中必须向当事人和社会予以公开的12个方面的事项;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对联系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帮助扶贫点解决实际困难、与社区结成共建对子等形式,进一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最近这一段时期,全省法院正在对去年开展的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专项大检查工作以及“禁止说情打招呼、禁止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管理措施。
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中,全省法院将切实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邀请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这里,我公布省法院的群众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法院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举报,并对如何开展好专项整改活动提出建议。监督举报的电话号码是025-83785020。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新的法官制度的确立,对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十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回顾过去,开拓未来”、加强作风建设、“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法官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和统一招录制度,严格进人条件,提高进人质量;积极引进人才,出台具体政策和措施,想方设法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进入法院;狠抓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学历教育、专项培训、岗位培训三管齐下,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鼓励法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选派优秀人才出国深造,切实改变全省法院高层次人才数量过少的状况。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筑牢广大法官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切实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四是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在法官员额制度、法官助理制度、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法官职业监督和法官职业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截止2004年底,全省法院共有审判人员10913人,其中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含在读)1338人,占总数的12.26%;具备本科学历的7047人,占总数的64.57%。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最近,全省法院正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从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入手,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一司法标准、规范司法程序、加强司法管理、强化司法监督、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树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专项整改活动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两个月左右。一是集中整改阶段。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查摆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健全制度阶段。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从司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在这一阶段,全省法院将精心创建一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向社会进行公开,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示范点和在示范点召开制度建设现场会,向人民群众展示专项整改活动制度建设的成果。三是培训考核和检查验收阶段。省法院将对每个审判岗位提出业务培训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审判业务技能大培训,并于10月份组织全省法院具有审判职称、在审判岗位工作的法官进行技能大考核。对三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将通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官资格。在这一阶段,省法院还将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重点督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开展活动不认真、不得力的,将责令“补课”。
专项整改活动结束之后,全省法院还要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全部司法活动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省法院确定了六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一是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发生,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完善执行款物的收支、交接制度。二是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司法鉴定公开和执行工作公开。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健全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制度、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涉诉信访工作制度等等。四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以民商事、执行等业务部门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追责任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机制。五是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完善分权制约、流程管理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评估体系,加强对执行中止案件和发放债权凭证案件的管理。六是加强司法礼仪和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全省法院干警的行为、语言、仪表、作风,抓好立案、信访、执行、法庭等“窗口”的形象。
目前,全省法院正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全省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专项整改活动中的责任。省法院确定了南京、扬州、徐州3个中级法院以及党组成员分工联系的13个基层法院为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各中级法院也基本上确定了1-2个基层法院和2-3个审判业务部门为联系点。上周,省法院党组成员已先后深入到有关联系点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近期,省法院还将就审判行为规范化的问题对全省各级法院进行明查暗访,并将通报明查暗访的结果。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在组织本院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同时,着力从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举报中,从立案信访部门处理的申诉信访案件中,从群众对院领导的来信来访中,从审判管理工作以及案件质量评查中,认真查找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本周,省法院将组织召开4次座谈会,分别向律师协会、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征求意见。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征求到的意见,省法院将尽快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骨干力量成立若干专题小组,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及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三年规划。三是认真进行整改。省法院制定了《关于推行执行过程公开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执行过程中必须向当事人和社会予以公开的12个方面的事项;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对联系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帮助扶贫点解决实际困难、与社区结成共建对子等形式,进一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最近这一段时期,全省法院正在对去年开展的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专项大检查工作以及“禁止说情打招呼、禁止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管理措施。
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中,全省法院将切实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邀请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这里,我公布省法院的群众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法院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举报,并对如何开展好专项整改活动提出建议。监督举报的电话号码是025-83785020。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