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不久前,南京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受理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案。原告腾某乘坐刘某驾驶的拖拉机,因刘某的原因从车上摔下造成高位截瘫。当腾某将刘某的雇主张某告上法庭时,张某向法官讲述了两年来姐姐生重病及家中被盗的不幸遭遇。原被告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十多次往返于当事人之间,苦口婆心做工作,最终达成了被告逐年偿还原告的协议。一份调解协议,挽救了两个家庭,原、被告双方都给法庭送来了锦旗。
  这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的妥善解决仅是今年以来洪蓝法庭受理的近500件案件中的其中一例。记者从南京中院审判管理工作统计通报中看到,今年前三个季度,该庭受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为31天,调解撤诉率为69.5%,审判效率和调解率均位居全市民商事审判的前列,上诉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
  洪蓝法庭地处偏僻农村,诉讼案件当事人大多数是乡村农民,邻里之间、亲友之间、熟人之间的纠纷案件占法庭受理案件总数的80%以上。他们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村民和睦团结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目标。为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他们总结出了多角度多层面调解纠纷的方法,如对不懂的村民,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进行谈心式的“说法型”调解;对带有浓烈火药味的当事人,及时摸清情况,进行因势利导的“疏导型”调解;对年老体弱的当事人,采取上门方式的“服务型”调解等。上半年,被誉为最难解决的婚姻家庭纠纷、“三养”类纠纷及侵权类纠纷案件,在该法庭全部调解结案,许多当事人都是带着怨气来,和和气气走。
  洪蓝法庭的法官们坚持带着深厚的感情化解村民之间的纠纷,满腔热情地做好司法服务工作,在审判过程中做到“四心”,即接待当事人诚心,调解纠纷热心,说服教育耐心,处理问题公心。几年来,该法庭处理的纠纷,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遭投诉。为确实给老百姓诉讼提供便捷的服务,他们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如,针对老人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庭到村头;针对农民夏秋两季“双抢”时机,将临时庭开设在原、被告双方就近的村民委员会;针对农民对法的渴求,送法到乡镇,通过开办法律知识讲座、现场开庭等方式,有效地普及了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的法律知识讲座10余场次,深受农民兄弟的欢迎。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赵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