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编者按:1月23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从立案到执行,仅用7个小时就为客运公司执结了(先予执行)一辆价值近百万元的客车案,既保证了车辆春节期间正常营运工作,又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受到当事人的高度称赞。为此,原告新国线集团(上海)运输有限公司写来感谢信,向人民法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现将来信刊登如下,以飨读者。

                        感谢信

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我司沪A-97345大客车于2006年元月17日,被姬某等人扣留,严重影响到了我司春运期间正常的营运工作。我司于元月23日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事当即引起响水县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本着为群众解决困难,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的精神,在响水县人民法院院长吴敦、副院长李富金的带领下,民一庭庭长宋跃进、审判员秦广林以及法警大队徐银志大队长等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任劳任怨、秉公执法,在受理本案的当天就将我司被扣车辆成功解救出来。响水县人民法院众位同志不辞辛苦、坚决捍卫人民利益的工作作风与思想品德,深深地感动了我们。
  我们在对响水县人民法院众位同志表示最诚挚感谢的同时,恳切希望响水县人民法院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以上诸位同志给予表彰与嘉奖。
  最后,我们再次向人民法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新国线集团(上海)运输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元月二十五日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