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19,江苏如皋市法院白蒲法庭的法官来到九华镇云屏村29组王万和的家中,对其夫妇状告4个儿子的赡养案,提出的要求二儿子周学清共同生活的诉求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老人的自主权的选择确实能得到实现。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取得的成效,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法院在审理赡养案中对老人的赡养费用由传统的履行粮、草、油的实物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在审理中注重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从而实现老人自主选择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同时,在案件审理中,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加大了对老人护理费的保护力度。

图片1:法官征求老人的意见。

图片2:法官奔赴在乡村一线。

图片3:这对老人相依为命。

图片4:法官对老人的子女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