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审理赡养案件注重老人自主权的选择
作者:孟大庆 孙国成 发布时间:2007-01-11 浏览次数:3477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取得的成效,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法院在审理赡养案中对老人的赡养费用由传统的履行粮、草、油的实物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在审理中注重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从而实现老人自主选择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同时,在案件审理中,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加大了对老人护理费的保护力度。
图片1:法官征求老人的意见。
图片2:法官奔赴在乡村一线。
图片3:这对老人相依为命。
图片4:法官对老人的子女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