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花季的阴霾-徐州市鼓楼区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纪实
作者:杨梅花 发布时间:2007-01-18 浏览次数:3822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法院法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创新工作手段,强化少年审判职能,延伸帮教服务天地,拓展了青少年维权的大环境,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努力。近日,鼓楼法院被确认为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今年该院又开展了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活动。
立体维权:为校园里的“软柿子”撑腰
几年前,鼓楼法院少年庭审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据罪犯李某交代,其通过语言恐吓等手段先后猥亵附近几所小学的男学生几十人,但案发后大多数遭受不法侵害的孩子选择了沉默,公安机关最后只认定了的其中三起。面对无奈的判决,少年庭的法官意识到青少年维权工作迫在眉睫。
于是鼓楼法院联合共青团委、妇联、民政、教育局等八家部门,面向广大未成年人,开设了青少年维权热线,并将八家的服务热线及电子邮箱、服务时间印制在“为了明天维权卡”中,向辖区各个中小学校发放。2006年5月,鼓楼法院和电台联合制作了“校园案件专递”栏目,每周四中午,该院法官都会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截止目前该院已发放维权卡500多张,受理热线咨询600余次,成功帮助9名少年走出心理“沼泽”。
去年,鼓楼法院还和辖区青山泉小学联合成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提供积极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司法保护。2 0余名法官则应邀担任各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定所、定人入校开展普法活动。2000年以来,该院先后为鼓楼区23所中小学上“德与法教育课”45场次,专题法制讲座57场次。一名中学副校长说:“如今,学生们再遇到受侵害的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法官或打热线电话。”
填补盲点:寻找网吧里晃动的身影
17岁的秦某因学习成绩差不愿上学而赋闲在家,父母也无暇管教,于是和邻居张某常常去网吧几天不回家。在网吧秦某结识了14岁的葛某等5名失学少年。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先后在超市门口盗窃电动自行车6辆,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卖掉赃物后,5人一起上网、一起买烟、一起吃喝,挥霍完再去盗窃。
在审判实践中,法官们发现失学辍学青少年是犯罪的高发人群,却是法制教育的一个盲点。为此,鼓楼法院延伸法制宣传的触角,送法到社区,利用图片展板不定期在广场、社区、街道巡回展出,将未成年人犯罪庭审过程制作成光盘发放到每个街道办事处,并将辖区划分为成9个法制包干区,由资深法官专门定时、定点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引导失学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该院邀请社区干部作为少年法庭的特邀陪审员参加审案,在法院与社区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网络。通过在社区设置法制宣传栏,开辟法制阅览室,聘请老干部讲传统,选择典型案例在社区内进行庭审等活动,让失学少年有了良好的“学法园地”。法院与社区资源整合,营造出了有利于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同时,该院积极参与“春蕾计划”救助活动,帮助辍学学生和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接受义务教育。自2003年起该院就承担辖区内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的六名女童的教育经费。
携手同行:关注角落里的流浪儿童
父亲因拐卖妇女罪被处极刑,母亲尚在狱中,在外流浪7年的15岁少年小波希望到监狱里解决自己的衣食之忧,遂以身试法实施抢劫。少年庭法官石瑞栋充分考虑徐某的犯罪情节,依法对其适用了缓刑。鉴于小波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少年庭的法官先后四次赶往小波家乡,联系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为其办理了低保,说服他的伯父作为监管人,又捐助了铺盖,帮其安排住在伯父家,帮助伯父管理鱼塘。在该院的积极安排下,今年中秋节前夕,小波和在南京女子监狱服刑的母亲见了面,亲耳聆听了母亲的教诲,真正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面对法官所做的一切,小波流下了悔恨与感激的泪水。
为了确保失足流浪少年得到有效较正,鼓楼法院特意请来心理学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矫治,还实施了“一三六”回访考察制度,即每月联系未成年犯一次,未成年犯3个月向承办法官汇报思想一次,6个月承办法官到帮教基地回访一次,并为每个失足流浪少年建立了档案。做到来信必回,有难必帮,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塑未来。
为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流浪儿童犯罪问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鼓楼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关心下一代工程委员会、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团市委维权部等多家单位旁听庭审。与此同时,该院的宣传部门邀请多家电视媒体进行跟踪采访,大造舆论声势,为有效地推进了这一工作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去年7月,该院针对流浪儿童问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共同探讨解决流浪儿童问题,促使各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为流浪儿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了流浪儿童犯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