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117早晨7点左右,瓦窑法庭的电话铃急促响起,值班干警接通后,原来是一执行案件的权利人江某打来的,江某在电话里称,其申请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刘某正在送小孩上学的路上。接到电话后,值班干警迅速联系执行干警,随即前往刘某送小孩上学的路上,在离刘某家不远的地方,执行干警发现刘某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儿正在往学校去的路上,考虑到如果立即对刘某采取执行措施,势必影响其女儿上学,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待刘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后,再对其采取措施。执行干警悄悄地跟随在刘某的后面,一直到刘某把女儿送到学校后,执行干警才出现在刘某的面前。迫于法律的威严,一直躲避法院执行的刘某乖乖地和执行干警上了警车。

回到法庭后,执行干警对刘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躲避法院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刘某认识到错误并对执行干警没有当其女儿面对其采取执行措施的做法深表感激,刘某说:“你们执行这样替我们着想,我心服口服。”于当天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