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全国有8家法院作了审判经验交流的大会发言,9家法院作了工作经验交流的大会发言。根据最高法院要求,我省南通中院、无锡中院以及省高院向大会作了经验交流。南通中院就立足地方实际,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空间的工作经验作了介绍;无锡中院就立足地方特色,加大无锡地区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经验作了介绍。江苏高院除提交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的书面交流材料外,还向大会作了《江苏法院驰名商标认定的司法实践》的审判经验介绍,就我省法院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标准的把握,以及当前国内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提出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把握的以下原则:坚持域内驰名原则,加强对商标知名度地域性的审查;坚持个案保护原则,加强对跨类保护必要性的审查;坚持从严把握原则,加强对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坚持公平原则,加强对驰名商标保护界限的审查。省高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经验受到最高院曹建明副院长的充分肯定,关于驰名商标的审判经验获得了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省高院已连续六年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