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六名外地来锡人员结伙至一社区停车库,在制服车库看管人之后,强行劫走了车库内的数辆电动自行车及自行车。25,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200698凌晨,被告人张某找到过去在网吧结识的龚某等五人,称有一车库可以搞电动自行车,看门的是个老头,很胆小,由他负责搞定,于是张某等六人随即来到无锡一居民停车库。经分工后,先由三人掰开车库窗栅栏,进入车库内,对车库看管人梁某捂嘴、按腿、掐脖并言语威胁,将梁某制服。之后其他几人先后进入车库,强行劫走车库内的4辆电动自行车和1辆捷安特自行车。

无锡南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等六名被告人结伙以暴力方法劫取公民财物,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主、从犯的区分,以及部分被告人分别具有累犯、自首、立功、未成年等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