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率同比上升六成 当事人全部自觉履行协议
作者:刘秋苏 韩艳 发布时间:2007-03-01 浏览次数:1787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华山人民法庭加大了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推行调解工作的“五结合”,调解率创历史新高。截至
一是法庭调解与社会调解相结合。以法官为主,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民调组织的动能,多管齐下,形成大调解格局;二是开庭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开庭时做足说服教育工作,庭后动员当事人亲朋好友参与劝导,促使当事人和解;三是个案调解与多案调解相结合。选择典型案件调解时,通知相同性质多案当事人旁听接受教育,促成多案同时调解结案;四是案件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调解去宣讲法律,普及法制,扩展调解工作的辐射功能;五是调解工作与司法为民相结合。将各种利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推行“温情调解”、“民心调解”,收到较好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该庭及时消除了一些容易激化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大幅度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