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同志现年44岁,铜山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在27年的法院工作中,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9963月担任法警队长,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管理。一是抓教育灌输。结合法警自身职能特点和现实思想,经常开展使命、职能、责任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怎样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等一系列讨论,促使大家提高觉悟,自警自律。二是抓制度规范。着眼于警务正规化建设,先后制定了《规范化值庭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并且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认真抓好落实。三是抓按纲施训。严格按照《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大纲》的要求抓好法警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的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铜山法警大队连续五年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比赛中位居前三。四是抓服务保障。铜山法院每年都要受理四、五百件刑事案件,提押人犯和值庭任务十分繁重,他要求法警做到集中精力,高度警惕,紧密配合,密切注视被告人的一举一动,有效防止了串供、脱逃、自伤、自残等事故的发生。今年26日,冯奇等24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在铜山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他精心准备,制定了严密的方案,把14名法警和协助配合的50名公安人员、武警分成押解、值庭、看管三个小组,把任务分解到每位干警,大家各司其职,从早上7时起提押被告人,到晚上8时多把被告人押送回看守所,其间只在中午休庭时大家轮流休息了半个小时,没有出现任何的差错。

他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被告人赵某因盗窃被提起公诉,但由于患肺结核病而被取保候审,法院数次传唤其拒不到庭,周健与刑庭承办法官一起驱车30公里赶到被告人家中进行拘传,他不顾赵某正处在疾病传染期和天气高温酷暑,与被告人一起卷曲在桑塔纳车狭小的后车厢中,一路颠簸回到法院。协助执行中,他也总是冲锋在前。去年年底,他配合执行局法官前往四川绵阳执行一起欠款纠纷案,数天奔波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执行现金2.5万元,余款用一辆轿车抵偿,他不顾山区道路崎岖、险峻,亲自担当驾驶员,在崇山峻岭中行程一天半,将车辆安全开到法院,一起难案圆满执行完毕。

在周健的带领下,铜山县法院法警大队两次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铜山县委、县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徐州市中院授予“优秀单位”称号,先后被省高院命名为“优秀法警队”、“示范单位”,去年又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集体”。而他本人也被铜山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