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三个“不变”确保《诉讼收费办法》顺利实施
作者:邹山中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1351
本网淮安讯:新《诉讼收费办法》的实施,给法院各项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即案件激增,诉讼收费锐减。新形势下,洪泽法院为认真贯彻实施《诉讼收费办法》。提出三个不变:
一、服务质量不变。立案庭等窗口部门不能因为案件多,工作量大而降低服务质量。立案庭等部门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如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张贴《诉讼收费办法》规定,制作书面材料,分发当事人,当事人不懂诉讼收费计算方法而进行询问的,安排专人进行解答。
二、审判绩效不变。审判业务部门,不能因为案件数量多,承办法官压力大,而放松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高标准要求。应妥善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送达及时、庭审规范,快审快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不能为追求裁判高效率,轻率判决了事。
三、廉洁意识不变。诉讼费用锐减,办案经费随之也要减少,将给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来考验。该院要求干警继续加强廉洁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吃拿卡要。监察部门要密切关注“三同”现象是否反弹,发现一起查办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