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称办理出国中介的诈骗案件,该案提醒了出国劳务的劳动者在办理出国劳务手续时需谨慎。

被告人刘某系如东县一农民,看准现在许多人想出国打工赚大钱的心理,吹嘘自己能够帮忙。20067月,刘某在街头遇见被害人周某,听说周某想出国打工又不知道如何办理出国劳务手续时,连忙谎称自己与南通某对外合作有限公司经理施某熟悉,可以帮忙。此后以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为名,先后于 20067月在掘港影剧院对面的银行门口骗得周某人民币10000元; 20068月在掘港汽车站旁边的南通饭店骗得周某人民币10000元; 20069月在掘港汽车站旁边的加油站骗得周某人民币8000元; 200610月在掘港自己的租住房内骗得周某人民币9000元; 200611月在掘港某酒店内骗得周某人民币6000元。共计5次骗得周某人民币43000元。后周某见出国手续迟迟不见动静,感觉不对向如东县公安局举报,遂案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