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会更好-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成立两周年回眸
作者:朱桂前 余增明 发布时间:2007-04-30 浏览次数:3547
两岁了!一个蹒跚学步的年龄。
而他们??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成立仅两年,就用骄人的审判业绩、良好的外在形象和一心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顺应地方发展要求??
“开发区设立人民法庭”得到特批
1992年9月,伴随着改革的春风,当时的淮阴市(今淮安市)在市区东大门,分别从清河、清浦和淮安(今楚州)三个区(县)划拨了计73平方公里的地块,建立经济开发区。10多年的发展,如今的开发区,超千万的企业就有200余家,成为淮安经济飞速发展的主力军。
企业的不断增多、扩大,在建设、生产、销售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需要法律解决的纠纷问题。然而,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由于不符合设立人民法院的条件,开发区的企业和百姓在遇到必须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的纠纷时,一方面因为不知道该由哪个法院管辖,时而发生“拎着猪头找不着庙门”的情况;另一方面,因为往返法院路途较远,打官司费时费力,不少纠纷选择了“私了”,结果“私了未了”,往往引发更大的纠纷,不仅给管委会信访稳定工作造成压力,也给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了阻碍。
2003年底,开发区管委会向淮安市委提交了成立人民法庭的申请。市委研究同意,并要求中院做好相关的报批工作。由于全省法院的人民法庭调整工作刚刚结束,再增设新的人民法庭,理论上讲是有一定难度的。淮安中院怀着疑虑的心情,将“关于在淮安市开发区设立人民法庭的报告”递交到省法庭管理办公室,并向分管院长进行了专题汇报。省高院经过深入调研,认为淮安市委在开发区建立人民法庭的要求,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遂于
拿到批文,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无比兴奋。为使人民法庭在最短的时间内挂牌办公,他们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决定先租用400平方的民房作为法庭先期办公用房,并为法庭配备了电脑、空调、车辆、柜橱、桌椅等各项办公所需。
抽调精兵强将??
开发区法庭工作迅速起步运行
开发区管委会的积极态度,深深地感染着市中级法院院党组一班人。作出了“开发区人民法庭作为清河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隶属于清河法院”的决定,要求清河法院迅速抽调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开发区法庭工作。接到中院决定后,清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研究法庭人员时,他们态度鲜明:为支持开发区建设,一定要将业务精、能吃苦、作风正的同志选送到人民法庭工作。
经过充分酝酿、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后,开发区法庭人选确定了。庭长马慧民,江苏省民事审判先进个人,审判质量和效率连年居全院第一;副庭长张茁,法律硕士研究生,年轻干练,学识渊博,具备专家型法官素质;审判员雍海林,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0多年,是全院公认的“老黄牛”;还有武莉荣、陈建淮等法官都是多次立功受奖的审判骨干。
一年的拼搏努力,赢得了丰厚的回报。因为业绩突出,市中院为开发区人民法庭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因为从法庭的一年工作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人民法庭的地位和作用,开发区管委会下决心要为人民法庭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由财政全额拨款400万元,为开发区法庭兴建了一栋320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
不断拓展审判职能??
法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提升
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地方党委的亲切关怀,进一步激发了法庭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2006年,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他们还努力拓展审判职能,延伸法庭服务功效,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的篇章。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由于当地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信任度的提高,2006年,该庭受理案件数节节攀升。在仅有5名法官的情况下,该庭收案930件,案件数同比增长近两倍。为了不影响案件质量与效率,他们牺牲了双休日和节假日本该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坚持早出晚归,中午吃在法庭,工作在法庭。结果,开发区法庭在案件数上升两倍的情况下,结案率仍然达到了99.11%,调解、撤诉率82%,案件准确率99.15%,人均结案184.4件,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2天,名列全市18个人民法庭之首。
建言献策引起党委重视。通过审理民告官、民告企、企告企等典型案件,开发区人民法庭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司法建议和调查研究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企业进行建言献策。今年共发出9份建议,均得到了管委会高度重视,并批转相关部门加以整改。由于从法庭的建议中得益很多,管委会决定凡重大会议均邀请法庭庭长列席会议,便于随时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并作出一项硬性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所有与法律有关的文件,事前必须充分征求开发区法庭意见,经过法官把关后才能行文下发。
普法宣传深受各界欢迎。走进开发区法庭,就会有法庭工作人员主动给你递上诸如“诉讼须知”、“风险告知”、“举证责任”、“收费标准”、“如何写诉状(答辩状)”等一整套法律宣传材料,并主动询问需要帮助事项,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任何问题。他们还走出法庭,深入机关、企业、校园、社区、地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12场次,其中仅审判员雍海林一人就先后到机关、企业和校园做了5场法制报告,受到了很高赞誉。
诉调对接形成良性互动。在审理山阳村李某拆迁案件中,李某漫天要价,致使调解难度增大。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强制措施的运用,雍海林法官委托村人民调解员老徐去做李某的思想工作。老徐把参加法庭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时的方法和技巧,充分运用到实际的调解工作中,苦口婆心地说明政策,设身处地的进行换位思考,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不妥之处,第二天主动找到雍法官,签订调解协议,并自行拆除了房屋。
展望未来信心百倍??
开发区法庭明天会更好
一座高五层配有电梯的开发区人民法庭综合楼,已经矗立在开发区的黄金地段。2007年5月底,开发区法庭的法官就将在新的环境里开始新的航程。
对于未来,上级机关寄予厚望,人民群众抱以期望,开发区法庭的全体人员更是充满希望。“开发区法庭的建立和成长,得到了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和开发区管委会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以百倍的努力和付出,回报各界对法庭工作的支持。明天会更好,我们充满信心!”法庭庭长马慧民如是说。
“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真诚地希望开发区人民法庭,不断创造新业绩、实现新突破,用自己的汗水去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