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516,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生产军用标志罪判处该制假犯罪团伙三被告人33个月到3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3000元不等罚金。

20067月到8月及11月,李广林、李堆成、刘炜鹏先后加入谭兵友(另案处理)的非法制作机动车牌证的犯罪团伙,非法制作了大量机动车牌照。2006122,公安机关在该犯罪团伙制假窝点当场查获了各类伪造机动车牌照33148块及非法生产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8块,其中一副为军以上直属机关专用车辆号牌。同时,还查获了大量非法制作机动车牌照所使用的工具和原材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广林、李堆成、刘炜鹏共同非法制作国家机关证件及非法生产武装部队车辆号牌,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生产军用标志罪,属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受人雇佣从事假牌照制作,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根据犯罪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在归案后三被告人悔罪表现较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当前制假机动车牌、军用车牌的非法行为较为猖獗,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另一方面也给普通市民的出行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扩大本案的宣传影响,让广大群众能够自觉地抵制购假行为,同时,也为了给其他制假分子敲醒警钟,惠山法院专门联合无锡电视台,就此案件的庭审录制《庭审直击》节目,并将于近日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