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看见曾经是自己的女朋友现在和别人出双入对固然心痛不已,理应正确对待的被告人王某却选择了暴力来泄愤,最后是损人又害己。近日,海门法院开庭审理王某、朱某故意伤害一案。

今年22岁的被告人王某,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孩小燕,两人谈了一段时间的恋爱,虽然王某很爱小燕,但是小燕还是以两人性格不合而提出和他分手。分手后,王某对小燕始终是心心挂念,听说小燕又和小周交朋友的消息后觉得自己没有机会和小燕续“前缘”,便想伺机“教训”小周,以便夺回小燕。2006922日下午,王某和朋友朱某途经悦来镇三条桥市场时,正好遇见小周。王某顿时心生怨恨,要求朱某帮他一起出口恶气。于是,两人上前对小周一番拳打脚踢,导致小周颈椎第12半脱位。后经法医鉴定,小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