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法庭不言悔 温情调解促和谐-记新沂市人民法院马陵山法庭庭长吴以虎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6-28 浏览次数:3556
他是一名战斗在基层法庭一线的普通的法官,在近二十年的法官生涯中,办理案件3000余件,每年调解的案件都在80%以上,这就是新沂市人民法院马陵山法庭庭长吴以虎。
他获得全市优秀法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但不知不觉中,岁月已悄悄地染白了他黑发,额头的皱纹也加深了许多.
心系百姓 司法为民显真情
“做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句千古名言,在吴以虎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他深知国徽的重量,把天平装在心里,利为民所谋把便民诉讼服务落到实处。
2006年,马陵山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易某系外省人,又是一位女性,其在当地无亲无故,吃住行极不方便,而被告家又地处偏远地区,交通极不方便,他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决定当天立案当天受理,在电话得知被告因交通不便无法及时前来应诉的情况下,立即驱车30余里,把法庭设在了被告家,并根据夫妻俩已分居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终于使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下,达成离婚协议。这次开庭对旁听村民的触动很大,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村民们说:“没想到法官还会到我们这里来开庭,真方便……”。
注重调解 一枝一叶总关情
“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这是他的追求,也是他经常思考的问题。几年来,他带领全庭以辖区稳定为前提,依法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的激化。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民事案件繁琐细碎,特别是一些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案件虽小,但事关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如果图省事、怕麻烦,一审了之、一判了之,然而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未能及时化解,势必留下后遗症。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并善于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的他,总是能在法理和情理中找到一很好的结合点,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
近几年来,马陵山法庭案件调解率一直居全院前列,案件调解率达75%以上,审结率达98%以上。在审理的原告尹某等人与杨某等人继承纠纷中,被告杨某始终认为丈夫的遗产应由自己和儿子来继承,教唆自己的儿子打电话谩骂自己的爷爷(原告尹某),致使双方开庭时互相指责,言辞激烈,庭审调解中吴以虎抓住矛盾焦点进行调解,指出孝敬文母,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跟原告尹某做工作,被告杨某在丈夫死亡抚养子女的困境,一番发自肺腑的话语,原告尹某终于作出让步,最后双方接受了调解,化解了公公与媳妇之间的恩怨,原告尹某主动撤回起诉。
扎根基层 默默奉献不言悔
法庭是工作相对艰苦的地方,也是最锻炼人的地方。吴以虎自部队转业后就一直在法庭工作。马陵山法庭辖区5个乡镇,人口30余万,全庭干警只有5人,农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家庭观念强,执法环境差,但他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凭着丰富的审判实践和组织管理经验,凭着人格力量,带领全庭齐心协力,克服着种种困难。
根据法庭人员少,案件多的特点,每位法庭人员身兼数职,定目标、定任务,既分工,又合作,在他的带领下,全庭人员团结一致,将审判工作推上了一个又一个新台阶。他有理解之心、能够换位思考,多替当事人着想;他常常告诫自己要“推己及人”,纠正自己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情感、欲念,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能以诚相待,热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办案中,遇到当事人过激的言辞,甚至辱骂自己的话语,能保持平和的态度,冷静对待,一笑了之。
回顾20年的法庭工作,他饱尝了太多的酸甜苦辣,但他无怨无悔,是法庭的工作练就了他吃苦耐劳的精神,是法庭的工作让他接触了最基层的当事人,审判工作中掌握了调解艺术,为平息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把最美的青春献给了马陵山的法庭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