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计划实施拆迁 照常出租不算欺诈
作者:吴亮亮 顾建辉 发布时间:2007-07-02 浏览次数:1762
本网南通讯:虽然原本政府决定对该地段进行拆迁,但后未按计划实施,房产人将房屋正常出租对承租人并不构成欺诈。
化纤公司的房屋原由沈某的合伙人王某承租至
法院认为,沈某称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合同期满后,将承租房拆除对沈某不构成损失。沈某为经营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该装修费用属经营成本,理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故最终法院驳回了沈某的诉求。
本网南通讯:虽然原本政府决定对该地段进行拆迁,但后未按计划实施,房产人将房屋正常出租对承租人并不构成欺诈。
化纤公司的房屋原由沈某的合伙人王某承租至
法院认为,沈某称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合同期满后,将承租房拆除对沈某不构成损失。沈某为经营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该装修费用属经营成本,理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故最终法院驳回了沈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