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推广无诉乡(镇)“海门经验”
作者:顾建兵 郭建雷 发布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956
本报南通3月29日电 江苏省海门市海永乡近五年无一起矛盾纠纷起诉到法院,被称为全国首个“无讼乡”。今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门召开创建无诉乡(镇)工作座谈会,在全省推广“海门经验”。
海门市海永乡位于中国第三大岛--崇明岛,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资源丰富,被誉为“江苏的上海”。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项目的增多,土地开发利用速度加快,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类纠纷逐渐增多,海永乡一度万人诉讼率位居海门市各乡镇之首。由于乡里法律服务所人手少,发生了纠纷一时难于应付。海门市人民法院法官们了解情况后,对海永乡的纠纷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解纷计划。为了方便群众释疑解惑,三厂法庭的法官利用该乡一周一次的赶集传统,每逢周四赶集日,过江向村民免费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村庄集镇规范建设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同时该院组建了“车载法庭”,当事人只要给法院打个电话,“车载法庭”就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随时赶到事发地,即时受理、即时立案、即时调解,甚至可以就地执行,庭后适时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制教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
为了减少诉讼,海门法院与海永乡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全乡建立了调解组织,法庭和村调解组织签订了和谐无讼共建协议,选派优秀的法官担任村级法治综治特派员,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法治综治特派员还经常与村干部、调解员一起摸索纠纷发生的类型与规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婚姻恋爱纠纷较多;春耕、三夏、秋收秋种大忙季节争水、争路、争农机具纠纷较多;秋冬交替农闲季节建房、农作物储存、宅基地纠纷较多;春节前后赡养纠纷较多。针对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派驻法官与调解员一起挨家挨户重点排查,发现纠纷苗头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释疑解惑、超前预防和矛盾纠纷的提前介入,增强了群众对法官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了群众依法行事的意识,养成了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运用正当程序表达和实现诉求的社会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法院每年还派法官到海永乡对村里调解骨干进行调解技能的培训;调解员遇有自己一时不能调解的纠纷,经常和法官保持电话热线联系,寻求法官的即时指导;法官遇有外地当事人起诉的纠纷,通常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与村调解员联系,了解情况,亲自上门或通知当事人通过调解程序处理;调解员还经常帮助法官送达文书、找寻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协助法官规劝当事人,促使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派驻法官还负责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调解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职业纪律,规范调解程序等,确保调解员调解纠纷的公正和效率。
“无讼并非无纠纷,在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法院通过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法律宣传、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法官提前介入矛盾纠纷等方式,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解决在诉前状态,从而在全乡实现了五年无一起纠纷诉至法院。”座谈会上,海门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潘健作了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