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112上午,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小组邀请金山桥开发区大庙镇后姚村党支部书记共同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经调解撤诉,充分体现了该院实行诉调对接机制取得的良好效果。

原告王老汉于今年11月份一纸诉状将被告姚某告上法院,称姚某带领村组部分村民哄抢其家果园,果树遭到严重破坏,要求姚某赔偿被抢苹果折价20880元,果树损失费5000元等共计25989元。

经了解,王老汉承包姚某所在生产队的土地种植果树,却拒绝交纳土地租赁费,姚某几次催要未果,他所在的生产队村民认为一个外姓人到自己村种果树,竟然不愿交租赁费,一气之下哄抢果园。被告姚某称自己作为生产队长虽然上门讨要过租赁费,但是并没有组织村民哄抢果园,不愿赔偿损失。

纠纷发生后,虽经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均因双方分歧过大,调解无果。无奈之下,王老汉非要将姚某告上法院。立案法官接待后,及时将王老汉引导到诉调中心。

诉调中心的张炳荣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同住一村,都是普普通通靠天吃饭的农民,平日里又是好邻居,一但打起官司,不但花了钱,伤了感情,还影响到今后的团结和谐。张法官耐心地告诉王老汉不打官司也一样解决问题,当天下午就约了村党支部书记来法院做诉前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与村支书一个下午的努力,王老汉终于想通了,同意撤诉。双方接受法官和村支书的建议,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共识。

送当事人走出法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白发苍苍的王老汉握着张法官的手动情地说:“俺一辈子老老实实,没想到临老了还来了回法院。俺也不想打这个官司丢这个人,只是心疼我的果园啊。”“打官司不丢人,只是咱不打官司就不伤和气,心平气和也能解决问题,您就放心跟村支书回去吧。”张法官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已经是他在诉调对接指导小组工作一个月来,调解的第40个案件了。

调解关口前移的“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基层。成立诉调对接指导小组,是鼓楼法院发挥建立社会大调解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