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家住江苏海门某乡镇的陈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关进拘留所里,直到此时不由他一声长叹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

今年39岁的陈某,靠着自己的一技之长帮人干干木匠活,收入还可以,父母虽然已60多岁了,且生活能自理,所以陈某的小日子过得蛮不错。所谓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的一天,父亲在去帮女儿干活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伤,造成老陈的膝关节骨折(肇事者逃逸),虽然经手术后无大碍,但是行走不便;而陈某母亲身体患有痛风、甲亢、白内障等多种疾病生活一直靠老伴料理,老陈倒下了,老两口的生活便没了着落。而交通事故发生后为治病,老陈还欠下了近两万元的债务,为此,老陈多次要儿子拿钱看病,均被陈某以父亲是去姐姐家被撞的与己无关的借口拒绝。无奈之下,老陈一纸状子起诉陈某。2007417,市法院三厂法庭依法判决陈某自20074月起每月承担老陈夫妇生活费160元。老陈因治病所用去的医药费11297.47元由其负担2824.37元,并依法分摊父母今后治病所花去的医药费。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没有依法履行,反而为逃避责任,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给妻子,从此行踪不定。为索要赡养费和医药费,老陈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老陈的执行申请被受理后,市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陈某均没能找到他。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继续寻找陈某的行踪。2008123,执行法官得到陈某在海门麒麟镇某村民家做活的线索,立即赶到现场,将陈某堵个正着。陈某被带到法院执行局后态度仍然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决定给予陈某司法拘留十日处罚。当陈某被关进拘留所后,其“前妻”便慌了神,赶忙带了钱款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