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受理该市首例公共卫生类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08-03-04 浏览次数:821
本网苏州讯:日前,吴江市法院受理了该市首例一起养鸭专业户状告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类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赵某系吴江市平望镇的一名养鸭专业户。据原告诉称,2007年1月,其所养的已注射过疫苗的多只鸭子死亡,在自己的要求下,市镇两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会诊,但没有查出鸭子死亡的具体原因。被告镇政府随后召开会议做出扑杀、深埋的决定。原告考虑到自己将遭受巨额损失,不同意镇政府做出的决定。经双方协商,镇政府最后同意给赵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种鸭每只80 元、肉鸭每只40 元,总计94000余元。事后,原告多次找到镇政府,要求赔偿,但镇政府只肯补偿10000 余元,原告认为镇政府的补偿离自己的损失有很大的差距,无法接受,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镇政府除按照承诺赔偿其损失外,外加间接损失总计17余万。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