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澡票惹的祸
作者:俞立 徐蕾 发布时间:2008-03-07 浏览次数:1140
本网盐城讯:朱某原是东台市富安镇某浴室的一名锅炉工,每月的收入就是老板发的工资,马马乎乎地过日子。每天工作之余,看着浴室里不断进进出出的人群,看着从老板手中不断卖出的澡票,看着不断被锁进抽屉里的钞票,已过不惑之年的朱某也渐渐地眼馋起来,整天思索着怎样能多赚点钱。
一天,朱某不经意间听到了一位前来浴室洗澡的顾客和老板的对话,由此萌发了一条生财之道。原来该顾客询问老板若是一次性多买几张月票,能否再便宜些。老板的回答则是月票已经是优惠了,再继续优惠,浴室就该赔本关门了。于是,第二天早上,朱某拿着浴室的几种不同类的澡票,来到打印社,以浴室的名义打印各类澡票。随后,又去偷偷地仿照澡票上加盖的印章,刻了一枚老板的私章。万事俱备后,朱某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给每一张澡票都加盖上印章,看着伪造后成型的澡票,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欣喜的笑容,幻想着手中攥着满把的红票子。
自2005年起,朱某以内部销售优惠澡票的名义,先后向34人售出了女浴月票221张、男浴普座月票163张、男浴雅座月票75张,共骗得人民币17388元。正当朱某依旧为自己想出这个赚钱的法子沾沾自喜、依旧沉浸在天降横财的喜悦中不能自拔时,老板无意中察觉到所收到的澡票有部分看上去有点不对劲,仔细核对后,发现和自己印制的确有细微差别,肯定是有人伪造澡票,从中牟取利益,想到这里后,老板赶紧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朱某。
在铁的事实前,朱某供认不讳。东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诈骗罪,应予科刑处罚;但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理,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