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丈夫将已经怀孕的第三者带回家,竟然由妻子为打胎费买单。近日,高邮法院界首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件,原告黄某在丈夫王某不知悔改的情况下,终于用法律武器结束了自己噩梦般的婚姻。

原告黄某于1990年结识被告王某并建立恋爱关系。199112月王某招婿到黄某家,次年生育一子。王某于1997年去东北打工期间结识了一东北女子并致其怀孕,将打工挣的钱挥霍一空。2002年,王某竟将怀孕的东北女子带回家,其妻黄某顾及夫妻感情,含泪为已经身无分文的丈夫支付了东北女子的打胎费。面对妻子的宽容,王某仍不愿安分地过日子,于20046月抛下妻儿不辞而别,至今下落不明。黄某忍无可忍,向高邮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

法院通过公告向被告王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由于王某一直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缺席审理了此案。合议庭查明,被告王某犯有生活作风错误,系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的主要原因,且双方分居已逾两年,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依法缺席判决准许黄某要求与王某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