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瞒婚前病史 丈夫离婚获得支持
作者:孙永福 王雷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1078
本网徐州讯:徐州市贾汪区某镇的陈某与孟某结婚仅三天便产生了矛盾,作为丈夫的陈某毅然提出离婚。近日,贾汪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认真查明案件事实,耐心做细致工作。双方当事人无奈协议离婚,终结了他们苦涩的短暂婚姻。
2008年2月,陈某与相隔近百里的孟某经人介绍认识,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于2008年3月14日仓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4月2日,在双方家长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婚后第三天晚上,仍憧憬在新婚喜悦之中的陈某万万没有想到,妻子孟某在去陈某父母家的途中,因受到惊吓而突发精神病。孟某虽被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病情得到控制,神志逐渐清醒,但陈某仍无法接受孟某及家人故意隐瞒孟某婚前患有精神病史的残酷事实。孟某出院后,便被陈某送回娘家。2008年4月29日,陈某以孟某故意隐瞒婚前病史,且该病婚后无法彻底治愈,双方无婚姻基础和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通知孟某及家人仔细查明案件事实,确认孟某婚前确实患有精神病史,为能与陈某成立家庭而隐瞒病情的事实。法官对孟某及家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了婚姻应以真诚的感情为基础,隐瞒事实换不来真正的幸福的道理。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陈某当庭给付孟某经济帮助费11000元。这场因隐瞒真相“换来”的短暂婚姻终于宣告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