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和谐司法乐章-高邮法院服务大局工作亮点凸显
作者:何寿青 发布时间:2008-08-04 浏览次数:2947
今年以来,高邮法院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把依法服务大局作为提升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以破解司法难题为抓手,激发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构筑和谐的司法环境,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取得了
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亮点之一 科学策划:夯实和谐之基
高邮是远近闻名的“江苏羽绒服装制造名城”和“中国羽绒服装制造名城”。服装行业一度成为该市吸纳就业最多、致富百姓最多、财政贡献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四最”产业。然而从去年开始,在经历了一段时期超常规的快速发展后,服装行业的一些潜在问题开始集中爆发,涉服装行业民事案件数从过去
7年年均不足15件,激增至149件,纠纷不断出现,矛盾时有激化,严重影响了行业经济的生态环境。为给高邮市委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高邮法院安排专人经过一个多月的综合分析研究、实地调查走访形成了《行业生态与司法维护?关于高邮市涉服装企业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详细阐述了高邮涉服装企业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案件的特点、服装行业问题分析,介绍了司法维护服装企业案件的做法,并就如何解决涉服装企业矛盾纠纷作出了理性思考和建议。
“高邮法院依法服务大局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周密、措施扎实,对全面开创新时期法院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邮市委书记陈扬在出席该院依法服务大局动员大会时作出了如此评价。
今年初,高邮法院开展了换届以来首次集中走访乡镇党委政府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国凡亲自带领相关院庭领导逐一登门拜访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主动征求对法院在依法服务大局和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在深入调研高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司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依法服务大局工作计划》,把全年服务大局工作任务分为走访联系、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平安创建、法治建设、巡回审理、专题汇报、扶贫帮困等八个方面,并逐项细化为三十六件实事,同时明确了每件实事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系人。每一项具体工作由谁去干、干到什么标准、达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都有一本“明细账”,真正做到了“事事有人抓、人人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扎实开展。同时,专门召开了全院干警动员大会,突出强调依法、务实、高效服务三原则,明确了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服务四重点。
亮点之二 破解难题:力行和谐之举
“执行难”问题,是困扰很多法院的一个难题。为了减少法律“白条”,高邮法院在综合运用提级、交叉和强制执行等方式的同时,强化流程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执结案件。今年上半年,高邮法院执行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674件,结案585件,结案率86.8%;执行标的实际到位金额2977万元,到位率达97.87%,中止案件清结率达76.47%。在扬州中院半年考核的七项质效指标中,高邮法院独享四项第一。
为了营造执行工作的良好环境,高邮法院于今年四月开展了“执行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法院执行工作,以法制讲座、布展、法律咨询、拒不履行曝光等形式,分别在辖区四个乡镇举行了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活动中,该院积极主动与乡镇、社区进行沟通和协调,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人民协执员的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在配合宣传月活动而开展的专项清理农村信用社未结案件活动中,该院六天执结
26件积案,执行到位现金120万元,80余万元订立了分期还款计划。现在,该市辖区内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执行的外部环境大大改善。
信访问题,也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之一,高邮法院日前却收到了信访当事人祝某送来的锦旗,锦旗上这样写着“人民感谢你们!”。事情是这样的:信访人祝某系当事人孙某的姨夫,受孙某委托为其子溺水身亡一事进行申诉、上访,历时近六年,期间先后到全国人大、信访局和最高院上访。今年省政法委将该案作为重点涉诉信访案件交高邮法院处理后,该院坚持法律程序和政策效果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非诉方法的运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通过法外途径帮助上访人解决问题。日前,当事人在拿到补偿款后,立即撤回了申诉。在撤回申诉申请书中这样写到:本案经高邮法院调解处理相当完善,非常满意,特此撤诉。
今年以来,高邮法院共受理11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其中,中政委交办1件,省政法委交办4件,扬州政法委交办6件。至
亮点之三 依法排妨:畅通和谐之源
高邮供电公司为了改选输电线路,造福一方百姓,架设高邮至车逻35kv高压输电线,在施工过程中线路经过高邮鸭业园区新华村,被告人张某联合邻居以高压线经过房屋上方,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为由,一起阻挠供电部门的施工,经当地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无效后,供电公司依法诉请法院排除妨碍。高邮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了解了案情,主动联系有关责任部门到现场会商,确定了不能单纯依靠强制排妨措施,应积极做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对高压线的恐惧心理,加深他们对公共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的工作思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征用、拆迁拆违、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矛盾纠纷,最终以排除妨碍案由诉至法院。这些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复杂尖锐,导致工程停顿、群访集访等严重后果,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高邮法院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维护民生利益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并努力尝试妥善审理好重大排除妨碍案件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司法实践中贯彻三项原则:
一是充分保护合法权利。该院受理排除妨碍案件后,要求法官立即全面、细致审查原告相关征用、建设审批手续,快速确认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召开听证会、组织证据交换等形式深入了解工程受阻的原因,准确掌握当事人基本情况、情绪动态及具体诉求;在确认施工合法、妨碍违法的事实基础上,根据案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同时迅速筹备先予执行,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减少停工损失,充分保护合法权利。
二是尽量满足合理要求。该院把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要求作为审理排妨案件的重要原则,广泛收集群众对于安全施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道路通行等方面的合理要求和正当意见,组织协调各方商讨解决方案,积极促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有效缓和矛盾,解决纠纷。
三是坚决排除违法妨碍。针对少数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妨碍者,该院采取区别对待方式,坚决有效排除各种违法妨碍。对于妨碍行为轻微的,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把道理说透,把后果讲清,把责任分明;对于态度恶劣、拒不改正者,在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之上,迅速启动强制措施,根据不同情节与后果,给予罚款或司法拘留。
上半年,高邮法院顺利审结此类案件29件,其中有8件为该市重点引资项目、2件为教育文化公共设施建设、1件为电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平均审理周期仅为32天,所有案件均为调解或撤诉结案,全部实现案结事了。
亮点之四 司法为民:践行和谐之本
“我们三方已自行和解,我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这是今年4月11日发生在高邮市送桥镇官路村委会的一幕。原告李某在被告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打工期间,由于被告人夏某操作不当致灯杆倒下将原告砸伤,原告住院治疗后与两被告在赔偿问题上没能达成共识,所以起诉到法院。高邮法院送桥法庭受理后认为,该案事实基本清楚,选择就地开庭有利于案件的调解。因此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就地开庭。承办法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经过一番说服教育,终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高邮法院始终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为民、便民的重要举措,坚持选择典型案件,将法庭开到田间、学校、工厂、社区,通过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今年三、四月间,该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民事"巡回审判月"活动,顺利审结
9件民事纠纷,得到了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有力维护和促进了乡镇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确定巡回审判案件时,该院十分注重案件背后的典型价值和教育意义,在"巡回审判月"活动审结的民事纠纷中,婚姻家庭类纠纷3件、赡养矛盾与经济纠纷各2件、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各1件,这些案件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具有较大影响,当地百姓关注程度较高,并且当事人愿意就地开庭。
在巡回审判活动中,该院坚持把诉讼调解融入巡回审判中去,充分发挥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村社干部的作用,加强对当事人的疏导、劝说、教育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该院近期巡回审结的
9件案件中,有7件案件是以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结案。为了达到审结一件、教育一片的目标,该院突出强化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掘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价值,坚持在巡回审判庭审中充分释明、辩法析理,努力使当事人胜负皆明,在庭审后答疑解惑、以案说法,让旁听群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