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企业利益 扶持渡过难关 连云港连云法院为涉困企业排忧解难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9-18 浏览次数:3340
本报讯 今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困难并引发纠纷,对此,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积极应对,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司法保护和延伸服务,全力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
在审理涉困企业的案件过程中,连云法院建立涉困企业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的快速通道,争取利用最短时间帮助企业实现合法债权,避免企业因债权纠纷在诉讼环节久拖不决而导致资金链短缺,影响企业为原告案件的诉讼保全力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先予执行的,24小时内作出裁定,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困难企业的经济损失。对于一些具有共性的案件,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党委反映情况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目前,连云法院编发的一起反映开发区企业纠纷的简报,引起了连云港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唐国海的重视,并专门作出批示。今年以来,连云法院就东部城区涉及困难企业发展和稳定中遇到的问题,编发通报此类信息情况反映16篇,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5条。
原告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南通某装饰公司发生激烈纠纷一案,系该院受理的多角债案件。当事人均为支持本地经济发展的优势企业,争议的标的数额大。该案如处理不当,会使一些在建项目停工。连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院长史良成亲自接手处理该案。他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问题、矛盾焦点作出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制订了多套解决方案。同时历经1个星期主持各方当事人进行了9次调解,最终促成各方以让利的方式调解解决了这起纠纷,不仅有效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执行过程中,连云法院讲究执行艺术,对职工工资、企业的厂房、购买的设备、原材料资金等慎重采取执行措施,避免因执行活动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发展潜力大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采取“放水养鱼”、“分期履行”的方式,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今年6月,连云港开发区某制药企业申请执行海南一家经销商,法院执行人员在调查时发现,该经销商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由7名股东将原公司的资产瓜分,致使原公司成了空壳企业。对此,连云法院一方面动员药品生产企业对经销商停止药品供应,另一方面依法将7名股东列为债务人,按照股份等额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进行执行。截至目前,该院已为这家药企执行到位款460多万元。同时,对一家具有较好发展潜力,且安排下岗实业人员超过200人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多次找货主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同意恢复对原料生产企业的货物供应,并实行分期付款,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心存感激的下岗职工们为法院的和谐司法纷纷叫好。
(200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