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质效管理 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江苏法院探索审判科学管理出成效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1-19 浏览次数:3273
100天里受案6193件,结案5609件,同比增长44.8%、55.9%,一线70名法官日均结案56件。这是11月上旬记者在苏南一家基层法院见到的一组数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在受案出现“井喷”的情况下,江苏省各级法院不断完善的审判绩效综合管理考评机制作用凸现:今年1至10月受案75.92万件,结案61.82万件,涉案标的额858亿,同比增长24.78%、27.97%和35%;审判人员人均结案88件,同比增加22件。
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助审法官谢群打开办公桌上的电脑,记者见到表格式成绩单: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超审限未结案率、民事案件调解率、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等16项分析指标。该院院长许小澜说,这是全省法院统一实行的审判绩效考核指标。这些数据在定期统计汇总后,就成了掌握省高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每一名法官审判绩效的“成绩表”。
自2003年以来,经过各地编委批准成立的江苏各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法官,日常除了围绕指标体系开展统计、分析、评估、决策建议、通报工作之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审限管理和扎口结案工作、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工作、司法统计工作、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工作以及审判管理的统筹规划指导、牵头组织协调工作,都成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
围绕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江苏法院建立了指标数据定期通报制度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等,效果明显。谈到院长对日常审判的管理与调控,淮安中院院长刘华说,通过《全市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使案件受理的基本走势、审判运行态势特点和成因分析,以及审判效率的总体评价的各种数据、图表、横向法院比较、对策分析等得到了详细的落实。此外,每一个季度的抽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等报告也会如期送到各级法院院长的办公桌上。
经过几年不懈地探索与实践,江苏高院今年7月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推动下,出台了较完善的《全省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为该省各级法院上至一把手下至普通法官的业绩制定了具体的“成绩单”考核方式。
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认为,该“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行全面考评。考评对象覆盖省高院、各中院、基层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二是解决突出问题。立足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着重质量和效果方面考评,从治标与治本两方面设定考评指标。如针对一些法院执行指标虚高问题,设定执行终结结案率,作为逆向指标,用于控制过度适用终结执行结案方式行为。三是坚持科学考评。指标设置以全省统一指标体系为基础,但有所取舍。有的指标只能用于分析评估而不能用于考评。鉴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人案矛盾、法院工作等差异,“办法”规定,考评时,可根据地区实际,适当增减考评指标或调整指标权重。
江苏法院通过一系列无形的指标,检查出种种有形的结点漏洞。各法院针对结点迅即纠正,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些司法难题。如对上诉案件移送拖延的结点问题,“我们一下子处理了好几个法官,还对此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效率意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少数上诉案件一拖半年不立案的问题。”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有了这样的体会。(记者 娄银生)
(200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