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谱和谐-邳州法院碾庄人民法庭调解二三事
作者:程振立 发布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2462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碾庄人民法庭辖六个乡镇43万人口,法庭6名干警扎根基层,心怀群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致力辖区的和谐与平安,几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相继被省高院评为“最佳人民法庭”,被省综治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今年以来,该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0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65件,调解、撤诉率达76.7%,且无一引起激化、信访等问题,彰显出调解网络巨大的矛盾消融力。
“圆桌”调解 缩短当事人距离
为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碾庄法庭在调解工作上狠下功夫,充分利用身处基层的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调解工作方法。通过创新“圆桌”调解、巡回调解等方法,拓宽了农村民事案件的调解渠道,在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庭在把握“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的前提下,把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列入“圆桌”调解的范畴。办案法官将当事人召集并围坐在法庭的“圆桌”旁,通过一边谈心拉家常,一边阐明法律事实做思想工作的方式,以营造一种平等、宽松、和谐的调解氛围。在此氛围之下,柔和双方心态,围绕争议焦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摆事实、论证据、讲道理、明法律,拉近法官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全力化解矛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截至目前,该法庭以此方式结案数占结案总数的82.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5.27天,且无一发改。同时,有效地克服和减少了“案子胜诉了,亲情却败诉了”的遗憾现象,维护了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和稳定。
巡回办案 及时解决类案纠纷
服务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是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宿羊山和车辐山两镇都是国家级的大蒜基地,大蒜远销几十个国家、地区,年均大蒜交易额达十多亿元。法庭为此专门安排人员,为大蒜的栽种、管理、收获、销售及订立购销合同,提供全过程服务,并利用“个案巡回办案点”对出现的纠纷进行快立、快审、快结,及时解决涉蒜纠纷,促进了大蒜市场的稳定,有力地保障了大蒜这一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5月,宿羊山镇辖区11家农户集体起诉一家种子销售公司,要求赔偿由于种子质量而导致大蒜大面积减产14万余元。法庭在受理后,考虑如果按照鉴定等程序,势必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影响了农户下一阶段生产。承办人员在征求原告方的意见后,不厌其烦从影响生产、公司名誉等方面和种子销售公司进行沟通交流,仅用22天便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11万元的和解协议。
调解联动 追回冷冻鸡肉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是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最有效的手段。法庭注意从根源上解决信访问题,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在各乡镇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司法所、村委会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进行信息通报和反馈,对有苗头、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制定相应解决措施,形成了长效的工作机制。同时,法庭法官对辖区调解工作“分区包片、定点联系”,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司法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调解服务网络。
不久前,法庭受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武某作为承运人,因运费纠纷而将原告某杀鸡厂一车20余万元的冷冻鸡肉中途拉走藏匿。由于食品的特殊性,一旦时间耽误,就会全部报废,而刚刚成立的鸡场根本无法承受如此重负。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心急火燎找到法庭,请求尽快给予追回。了解情况后,法庭立即调动了调解网络的力量,通过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4个小时内就找到了货物,当日下午,在法庭的主持下,将货物运送出来。事后,原告哽咽地拉着法官的双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