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思考
作者:左言军 发布时间:2009-01-13 浏览次数:1150
全国基层法院审结案件占总数的80%左右。统计数据表明,我省基层法院2005年之前收案数量增幅不大,且增长平稳。2006年以后,则呈直线上升的态势。以涟水县人民法院为例,该院2008年收案总数比2007年多23.7%、比2006年多73.6%,结案总数比2007年多23.9%、比2006年多79.3%。该院近三年民、法庭法官人均结案数分别为:2006年86.7件、2007年148.4件、2008年187.2件。法官普遍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导致近三年案件数直线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稳步实施,加之连续20多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各类经济主体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随着法官职业化和法院规范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诉讼热情不断高涨;三是从
笔者认为,要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必须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资源的效能。整合现有审判资源,将有审判资质的精兵强将调整到办案一线,并配强物质装备,最大限度地保障审判、执行办案之需;抓住返还法院政法编制这一政策契机,与有关部门协调,招录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并为他们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逐步壮大法官队伍。有条件的法院可以直接招录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培养合格后,补充法官队伍。二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刑事、行政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大幅度地提高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率。三要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实践证明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导入速裁程序,可以大幅度提高办案效率。如涟水法院速裁庭法官2008年人均结案228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1天。四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办案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五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特别是充分发挥他们通民情、解民意、达民俗的优势,做好案件调解和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六要提高一庭结案率。要求法官平时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承办案件的法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庭前准备,对庭审中易出现的问题有预判、有对策,努力提高一庭结案率,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实现功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