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25   今天,记者从江苏人大和政协获悉,去年江苏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围绕法院工作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代表提交的建议和委员提案11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好评。

    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围绕推进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依法服务大局、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法院宣传、改进与代表联络等方面,江苏高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梳理成八个方面,通过责任分解,交由全省13个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办公室、执行局等17个部门办理。例如:省人大代表马志相提出,建议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特殊困难当事人专项司法救助资金制度。江苏高院认为,马志相代表的这一建议很好,与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计划相吻合。针对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面对的一些生活非常困难的当事人,全省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省委、省政府两办专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各级财政要根据各政法机关的不同职责,在法律援助、执行救助、刑事案件受害人临时生活救助等方面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江苏各级法院规范办理工作,把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做到了既重视代表、委员的满意率,更着力提高建议、提案的办成率。采取当面答复和书面答复相结合等形式,既走出去,上门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又请进来,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办理工作,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进行现场办理。(记者 张宽明 

 

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