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
作者:转载《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09-04-03 浏览次数:2528
让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腿少等待少费心”
常州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
本报讯 4月2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发文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全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提供“门诊式”接待以及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法官联系、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洪鲁告诉记者,常州市新北法院从2006年3月起,就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让老百姓打官司“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
据介绍,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形象描述就是“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法官有人找,上诉有人办”。对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从受理、审查、交费直至立案的全程服务,材料齐全的原则上应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立案手续,对材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少跑腿”;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立案,让当事人“不跑腿”;当事人要求约见法官的,由该中心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资深法官实行“门诊式”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纠纷化解方式,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经依法审查,按法定程序及时作出减、缓或免除诉讼费的决定。(施海泉 吕捷 沈峥嵘)
20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