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欣慰的是,老百姓常以一颗真诚的心记着我,这使我感动、幸福、快乐!前几天,我上街买菜,问西红柿多少钱一斤,卖菜人把菜直接倒进我的车篮里,说,姜大姐,不要钱,你不认识我啦,你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我说怎回事,她说20年前,他们家要离婚,是我多次做工作,硬是让他们夫妻和好的。20年来一家人一直过得很好,儿子也上大学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当事人还一直记得我,老百姓发自内心的朴素感情让我感动!”6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隆重召开“最美基层法官”颁奖大会。我省赣榆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等十名法官当选“最美基层法官”,姜霜菊代表当选法官发表感言。

  全国3000多个基层法院,15万名基层法官承担着90%左右案件审判任务。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国内一些知名网站共同举办寻找“谁是最美基层法官”活动。

  作为江苏法院系统的推选代表,姜霜菊突出事迹在于,1984年以来,她三十年如一日扎根苏北地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一直默默工作在基层民事审判一线,公平公正处理大量“家长里短”民事纠纷,探索并总结出“姜霜菊调解工作法”,成功审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件引发上访、申诉、投诉。近五年来,她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1%,上诉率仅为0.85%,90%以上的调解案件都是当事人自动履行。她用自己对审判工作的不懈努力和来自基层接地气的调解工作方法,在百姓心中刻画了一位可亲、可信、可敬的好法官形象。今年5月上旬,中组部、中宣部确定姜霜菊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中旬,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姜霜菊学习活动。

  面对荣誉,朴实的姜霜菊保持着一贯的谦虚低调。她在19日当选发言中深情说道:一名好法官,应该是百姓心中可亲可信的好法官。三十年职业生涯让我认识到,法官不是官,而是法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传递者,法官的职责,就是要把公平正义的结果和信念传递到需要帮助的每一位当事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