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958,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痴迷网络而引发的抢劫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刘小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刘小海当即表示认罪服判。

刘小海今年刚满十六岁,本该在父母膝下承欢的年纪,为何会走上这样一条让人扼腕叹息的道路,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此案的前前后后。

父母离婚后他在虚拟空间里找到了乐趣

刘小海曾经有个幸福温暖的家,父母关心呵护,孩子乖巧听话,家庭生活平静而美满。

五年前这份平静被打破。父母离婚后,刘小海随母亲生活。遭遇家庭变故后,正读小学的刘小海,变得不爱上学了。他频频逃学,五年级后干脆不上了。母亲也曾经送他去学校,但已玩野了心的刘小海再也不愿回到课堂,父母只得作罢。

三年前,刘小海的母亲改嫁到东台某镇,刘小海随母亲来到东台。

2007年,无学可上的刘小海开始学油漆工。工作之余,由于远离家乡,又没有朋友来往,性格内向的刘小海开始接触电脑。

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他找到了乐趣。他结识了许多网友,为了更多地在网络上与朋友交流和游戏,他平时也不常回家,将自己做工赚的钱都花在了网吧里。

无钱回家怕责骂他恶向胆边生

200931,在外玩了几天的刘小海身上没钱了。回家吧,怕被妈妈责骂,因为有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妈妈一定很生气。不回家吧,身上又没钱了,上网也上不了。

左思右想后,刘小海决定铤而走险。晚上,刘小海到一家工厂里偷东西,不凑巧的是,没有偷到钱。实在没东西可偷了,就偷了一把斧头。刘小海想好了,抢劫时如果对方不肯给钱,就拿斧头吓他。

32下午14时许,精心准备的刘小海开始行动了。他随身携带斧头来到了受害人林强家,见大门紧锁,便翻墙而入。

为给自己壮胆,刘小海一直将斧头紧抓在手上。推开林强家的后门后,刘小海直接进到房间里。正在午休的林强被响声惊醒了,看见刘小海,便大声质问。刘小海不以为然,握着斧头要求林强拿出几百块钱。

林强不甘就范,起身便来抢刘小海手上的斧头。两人抢了很久,最终六十出头的林强成功抢下了斧头。

斧头被抢了,恼羞成怒的刘小海一把将林强按在地上,并拳脚相加。无奈之下,林强只得同意给钱,刘小海这才住手。林强爬起来,说家里穷没有钱。
   
没搞到钱,刘小海也没法,只好离开。林强机智地跟在刘小海身后,在路上碰见了熟人后,两人合力将刘小海送到派出所。刘小海束手就擒。
   
法庭上他声泪俱下后悔莫及

劫案发生后,闻讯赶来的刘家父母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林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林强的谅解。

200933,刘小海被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执行逮捕。随后,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对刘小海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抢劫罪,要求对其定罪量刑。

423,东台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刘小海悔不当初。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小海辩称自己不是故意使用斧头将被害人砍伤,只是抢斧头过程中将被害人划伤。

在法官的教育下,刘小海表示已认识到行为的错误,知道自己犯很大的罪,想得到宽大处理,保证以后不上网吧,不做违法的事情,请求从轻处罚,希望能早日回家。

综合考量之后,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前述判决,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