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一般地处乡镇街道,工作贴近基层群众,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节约司法资源,促进法庭审判效率双赢的关键。

一、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1、农民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没有完成对法律的基本认知,还没有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总认为法律是很遥远的东西,对法律存在不信任。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正确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农民的法治意识相对较低。多数人还仅仅把权利简单的理解为金钱利益,这就导致了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并不知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救济。这一方面是因为涉农案件数量增长并呈进一步复杂化,另一方面还在于我国现阶段普法工作滞后于我国法治进程。 

二、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作用

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深刻地影响着人民法庭工作,农民对法律的良好认知是开展法庭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在现实中不乏这样一些现象,一些人权益受到侵害后就自认“倒霉”,一些村民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还要寻求“私了”;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时不去寻求合法的保护呢?这中间最主要的原因是许多村民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在这种心态下,合法的权利就被牺牲了。

如果对法律存在良好的认知,一方面使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使国家法律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得以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对自身权利的法律保护打击了违法者的侵害意识。

三、法庭工作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1、诉讼中普法,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诉讼是公民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培育公民法律意识重要手段。当农民使用法律手段维权本身就是其增强法律意识的体现。在诉讼过程中,诠释法律的内涵,用法律维权的实效性灌输法律义务、法律责任。人民法庭采用巡回审理,送法进村,使非诉讼当事人在这种参与过程中接受具体而生动普法教育,提高普法的实效性。

2、执法中释法,提高法律运行的权威性。在农民心中树立法律的权威性的关键在于法院的判决能不能得到执行,不让判决书成白条,就需要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公正妥善地解决各种涉农案件,使农民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里认同法律。只有提高了执行兑现率,才能在他们心目树立法律和法庭的威信。同时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彰显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