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化解“官民结”-记江苏省昆山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诗茵
作者:潘瑛 发布时间:2009-10-21 浏览次数:2392
她连续三年获“优秀公务员”,是全市“十行百星优秀女性”,当选200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她虽处审判二线,却是行政单位中小有名气的行政法“专家”;才30岁出头,却扎根庭室12年之久。她,就是江苏省昆山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诗茵。 1997年,李诗茵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考入法院后发挥专业特长,2001年取得审判员资格。她从一名普通法官成长为副庭长,也成为专办疑难行政案件的业务骨干,近三年来共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13起,占全庭结案数的84%。特别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宏观调控形势,李诗茵注重做好协调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诉讼和解水平,仅2008年就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9起,妥善处理6起复杂的拆迁行政裁决案件,用一颗赤诚公正的为民之心解开了不少“官民结”。 2008年12月,李诗茵率先尝试行政诉讼案件圆桌审判,公开开庭审理邹友良诉昆山市建设局拆迁行政裁决案。作为江苏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常熟至昆山高速公路是当年苏州市政重点实事工程,邹友良位于巴城镇石牌环湖村的住宅用房恰处于核定拆迁范围,而邹友良与拆迁方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却始终没能达成协议。为确保重点实事工程按期开工,她在审理时积极展开,一方面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做好原告思想工作,强调说明市政建设乃惠民工程,每一个市民都应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建议有关单位全力做好邹友良全家的拆迁安置工作。最终,该案虽以裁判方式驳回邹友良请求判决撤销房屋拆迁裁决书的诉讼请求,但由于协调安置工作细致到位,邹友良在判决后表示心服口服,并主动配合了今年五一节前对房屋强制拆迁工作。 今年5月,在审理周市镇政府下属企业??周墅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案时,李诗茵通过诉后协调,妥善化解另一起历时3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原来,该案第三人钱友轩被黄某招用拆迁房屋不慎致残,而黄某以张家港某公司名义与周墅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中所用公章为假造,最终周墅公司被仲裁裁决及两级法院判决确认与钱友轩形成劳动关系。周墅公司因不服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和市政府复议维持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书。李诗茵在依法判决驳回周墅公司诉请后,鉴于钱友轩受伤较重、生活困难,其家属又不断向劳动部门和周市镇政府上访,为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她主动开展诉后协调,及时联系劳动仲裁委员,专门走访周墅公司和周市镇政府,组织各方当事人磋商赔偿事宜,最终帮助钱友轩拿到协商后的全部工伤赔偿款共计40万元。 昆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