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做“小姐” 一对无德男女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刑
作者:杭群英 发布时间:2006-12-15 浏览次数:3165
本网无锡讯:一名20岁的男子为赚钱竟生起逼人卖淫的坏主意,在“女朋友”的帮助下,诱骗一女青年并逼某卖淫。
20岁的谌某和18岁的王某均来自贵州省织金县,王某今年6月刚刚参加完中考,在成绩未公布的情况下就随老乡谌某来到宜兴市,在丁蜀镇的一个体美容店内打工,并轻信谌某“以某种方式赚钱后回家和她结婚”的承诺。到美容店三天后,无知的王某即在该店做“小姐”谋生。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谌某、王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依法对被告人谌某作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判决;对被告人王某作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