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报帐员自作聪明虚假报帐,结果贪污公款1万余元换来了1年的刑期。日前,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文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现年29岁的被告人文峰,大专文化,原系丰县赵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报帐员。20053月至20066月间,他利用担任报账员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侵吞等手段,贪污公款11155元。其中用餐票、油票冲抵个人手机费7700元;乘计生站印制双月服务卡之机,采取重复报销的手段,侵占公款2955元;另外他还偷偷报销个人学习费用500元。案发后,文峰积极将赃款全部退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所管理的公款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认罪、悔罪表现较好,且案发后积极退赃,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其宣告了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