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将网上宣传工作纳入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像重视纸上媒体那样重视网络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为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中国法院网22日讯)

看到这条新闻,笔者撰写了《做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意义重大》一文(中国法院网25日迅),认为曹副院长的讲话意义特别重大,指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应把网络宣传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同时,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各级人民法院对网络宣传的重要性亟须提高认识,才能做到把网络宣传提上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议事日程。

要真正把网络宣传提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切实做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关键还在于各地人民法院的认真重视与努力落实。而不是把曹副院长的重要讲话当作一句口号,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中。否则,很难想象各地人民法院能真正把网络宣传提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即使提上议事日程,也很可能就是再发个文件、开个会,说句话、传达传达、走个过场,应付一下而已。

怎样才能表明各地人民法院对法院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视与落实呢?笔者认为,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唱功永远不如做功。光嘴上说重视不行,还得看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真正把工作做好。那怎样才算是做得好呢?当然首先是要提高对这样工作的认识,包括对网络基础知识的认知与了解,这就要求各地人民法院尤其法院领导干部与时俱进,抛却上网就是胡乱聊天、不务正业等等幼稚理解与狭隘思维,带头加强学习,对现代网络媒体的概念、发展、作用(正面的、负面的)做到心中有数,“象重视纸质媒体一样重视网络媒体”。只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做到对法院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视。

在认真重视的基础上,才有努力落实的可能。要努力落实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各地人民法院大有可为。实践中具体的做法很丰富,比如可以投资培训专职的网络司法宣传人员、培养一支网络司法宣传队伍,提出目标、给出任务、取得效果;也可以象考评其他工作一样,制定规章制度,年中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统计,年终以完成司法审判网络宣传任务的实际情况、取得的实际成效来考评法院干警或专职网络司法宣传人员、队伍所做的具体工作、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与奖金、福利、评先、晋升等紧密挂钩。充分调动起干警们对这项司法宣传工作的参与度、能动性与积极性。而在要求干警们做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的过程中,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尤其院级领导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在各地对本院干警进行法院网络宣传工作考评的同时,应该设定区域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层层检查考评的制度,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作出规划、要求并进行指标、业绩考评。作为法院系统先进评比、表彰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