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田头定纷争 共建和谐新农村
作者:丁炜 马建华 发布时间:2007-02-02 浏览次数:1763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土地征用流转等形式不断出现。农村基层组织在调整村民承包地,健全土地过录台帐的同时,与村民发生了不少土地承包纠纷。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在执行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主动深入基层,田头办案,释法明理,调和矛盾,用和谐的执法理念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港闸法院在执行村民帅某等3人与南通市某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案件涉及承包地面积大,历史成因深,牵涉到两个村民小组20余户村民承包地的调整,矛盾容易激化,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事件。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详细查阅了大量原始材料,奔波于乡村小道察看现场,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汇商,释法明理,消除双方的抵触情绪,使双方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谈问题。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法官句句暖心话终于感动了双方,村委会主动依法行政,为3村民办理有关土地调整事项,3村民亦向法院递交了撤回执行的申请,双方不斥前嫌,握手言和。
案件结束以后,港闸法院还为当事人免除了900元的执行费用,把减轻农民负担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