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2007328下午5时许,广陵区法院成功制止一起被执行人王忠清以跳楼方式威胁法院阻碍执行事件。

被执行人王忠清是广陵法院受理的三起债务清偿案件的债务人,20066月将其与他人共有的房产擅自变卖得款28万元后,为逃避执行,即隐匿身世。2006127,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在市区一棋牌室内找到正在打麻将的王忠清,随将其带到法院,向她送达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教育其履行三份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忠清自称已经就三起案件分别上诉,并承诺将证明已经受理上诉的材料交到执行法院,仍拒不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此后,其未提供上级法院受理上诉的证明,经与上级法院联系,并无提起上诉事实。

执行员多次通过被执行人留下的电话号码与其联系,但均未接听。2007328,申请人再次发现王忠清在棋牌室打麻将,并将被执行人行踪报告法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后再次与其谈话,敦促其履行义务,但她以判决不公为由拒绝履行。当执行员向她说明变卖房屋得款28万元时,她表示要与家人联系还款,并与家人通电话,趁机跑到法院办公楼三楼,跨出楼梯扶栏,站在扶栏外侧,高喊要死在法院。

院长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展开施救。执行局阚局长等人在楼下与其喊话,分散其注意力,但被执行人不听劝告,情绪激动,在紧要关头,法官胡建国找准时机,从其背后包抄过去,果断出击,死死抱住了被执行人,此时的被执行人就悬挂在空中,另两名法官迅速上前,与胡建国一起将被执行人拖到栏内,强制将其带离现场。

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且以跳楼相威胁、阻碍法院执行为由处以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