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丈夫阻碍公务获刑六个月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1272
本网徐州讯:陈某为护丈夫,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换来六个月刑期。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陈某为使其丈夫不被公安机关传唤,持械打砸执行公务的警车,殴打执行公务人员,致使公安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影响恶劣,因此,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网徐州讯:陈某为护丈夫,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换来六个月刑期。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陈某为使其丈夫不被公安机关传唤,持械打砸执行公务的警车,殴打执行公务人员,致使公安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影响恶劣,因此,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