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力促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
作者:刘 俊 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1000
本报讯 “我市被江苏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予首批 '金融生态优秀县',法院功不可没!”日前,江苏省仪征市常务副市长邵卫在接受采访时说。
近年来,随着国家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市场,先后出台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相关意见,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有着机制灵活、服务便捷的优势,但也存在业务运作失范、内部管理混乱、潜在风险增大等诸多问题。2011年,仪征市人民法院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件,标的额1433万余元,平均每件案件标的额95万余元。其中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标的额高达847万余元。
仪征法院开展了深入调研,形成了《2011年涉金融类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指出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往往较低,无法应对金融业务固有的高风险、无专业金融人才,又无严密的公司运行架构,从事业务时简单地凭感觉治理公司、凭经验评估风险、凭人脉开展业务,时有违规经营的情况等问题,引起了仪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根据法院建议,仪征市迅速全面进行整顿。针对此类经营机构良莠不齐的现状,开展全面调查摸底,进行全行业规范整顿。对基本符合设立条件、运作基本规范的,督促其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规则、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对规模偏小、管理无序、经营失范的经营机构,坚决予以取缔。该市组建行业监管机构,成立市级相关监管联席会议,建立月报制和定期检查制,及时掌握此类机构经营动态。
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3月15日,仪征法院还与市人行及12家专业和商业银行行长、10多家保险、担保、证券、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围绕维护金融安全化解金融风险展开了研讨。同时设立了金融案件审理“绿色通道”,缩短金融案件审执周期,提高金融机构资金流转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