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分析网络庭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刘志惠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数:1048
目前,随着法院信息化办公的普及,实现了平面化的内部联系沟通平台,响水法院在利用QQ视频成功审结一起跨国离婚案后,积极探索网络庭审这一新的审判方式,对传统庭审模式起到有益补充的作用。但是限于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制约,也暴露了网络庭审的一些问题:
1、网络庭审对现代化网络技术依赖性高,不稳定性大。限于法院目前的财力、物力以及网络技术的升级换代加快,大多数电子设备相对老化,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庭审要求,网络繁忙、连接不稳定等原因反而使得庭审效率效果不佳。
2、降低了法庭的严肃性,不利于司法权威和法律信仰的生成。法庭是庄严的地方,是一种权威的化身,行使着神圣的职责。所以法庭的仪式很重要,比如起立、肃静等等,这些都能增加法庭的威严,有助于法庭的审理。因此,现代意义上的审判,需要一个富有庄重严肃的舞台空间,需要一个法官、原告、被告等固定的位置座次,并在一些规则的惯例演示下形成一种法庭独有的氛围与神圣感,并最终孕化为深入人心的司法权威与法律信仰。很显然,网上开庭无法生产出这样的效果。
3、当事人身份核实、证据交换存在障碍。庭审不是诉讼参加人按照法定程序“走过场”,而是法官通过原被告双方面对面的质证辩论、通过证人的当庭指证、通过对现场情况的察言观色,从而判断案情是非,依法作出正确裁判。而网络审判虽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了庭审的互动,但其无论是在当事人身份的核实上,在证据的交换、质证、确认上,还是在保障法官对庭审的观察与控制上,在对审判过程的监督上,都存有重大缺陷,不利于法官发现真伪,容易酿成错案。
4、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增加法官审判负担。因为这种审理模式网上开庭只是现实开庭的一个延伸,法官需要做双方面的准备、联系工作且需要审慎把握庭审各个环节,增加了法官的办案负担。
使用网络视频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缩短了审理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也符合我们和谐社会的追求。也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有利举措,因此,应该扬长避短,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网络庭审,使之服务于审判活动。
1、加大科技法庭的投入力度,为网络审判提供服务平台。在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该重点做好经费保障,加大对科技法庭的投入力度,做到科技为审判服务,搭建起现代化网络庭审新平台,增强法院因特网系统的稳定性,为网络庭审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
2、规范网络庭审程序,切实保障网络庭审的程序严肃性,安全性。针对QQ法庭,视频庭审不够严肃的缺点,通过制定网络庭审规范等方式加以规制。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身份确认以及庭审过程中的证据交换,法庭辩论和法庭调查实行严格的程序形式主义,确保庭审的规范性,严肃性。
3、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以及掌控网络庭审的能力。QQ法庭等网络审判方式的出现,是对诉讼程序安全的挑战,也是对法官综合素质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定期对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促使法官审慎把握庭审环节,做出正确的判断,最大程度地保障庭审程序的规范性与庭审过程的真实性。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效提高庭审的效率,保证庭审的公正、公平。使诉讼成本出现“双赢博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