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官是行使国家审判职能的公职人员。因此,人民法官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警容着装、言谈举止是人民法官的外表形象。法官要以严整的警容、端庄的仪表展现在法庭内外。言谈要文明,举止要规范。古人云:“一正避三邪”。法官的外表形象是法官司法职业的需要。第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是人民法官的内在形象。就工作性质而言,法官的职业是艰苦而繁杂的。就生活待遇而言,法官的生活是单调而清苦的。法官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苦为荣、乐于奉献;工作严谨、精益求精;忠于职守、忠于法律。第三,公正裁决,惩恶扬善是人民法官的司法形象。维护社会正义、坚持社会公理,弘扬社会道德是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人民法官司法形象的具体体现。第四,为党为国为民,维护社会和谐是人民法官的公仆形象。法官要坚定不移的以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的利

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法官不是官,法官是裁判员,服务员,勤务员。第五,刚直不阿、爱憎分明、廉洁办案是人民法官的人格形象。人民法官应当在法律和正义面前,威武不能屈,权势、金钱、美色不能淫。爱憎分明、刚直不阿,辨忠奸,分黑白。裁判不偏不倚,执法坚定如山,取信于当事人,取信于人民大众。

素质是形象之基,形象是素质之表,要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必先提高法官的素质,强化法官素养,做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