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最大生产、销售假烟案一审宣判 七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并罚金
作者:张松 发布时间:2007-01-19 浏览次数:5294
本网淮安讯:1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对淮安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一起生产、销售假烟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被告人方海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70万元。另外六名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并被处以40万至20万元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2月,被告人方海斌曾参与运输假烟价值人民币615万余元,一直在逃。2005年5、6月份至2006年7月14日,方海斌在福建省云霄县多次大批量组织包装生产双喜、黄金龙、红杉树、一品梅等13种假烟,通过货运站发货销售给淮安的被告人蒋?摇⑼跸?艳夫妇,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289496元。上述卷烟,大部分被被蒋?摇⑼跸?艳批发销售给被告人朱跃进、徐正飞等人,其余部分被烟草机关查获。2006年7月14日,被告人郭叙林和其雇用的驾驶员被告人古性春为他人运输假烟,欲将价值1960050元的假烟交给蒋?摇⑼跸?艳,在途中被淮安市烟草机关和公安机关联手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海斌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郭叙林、古性春、蒋?摇⑼跸?艳、朱跃进、徐正飞的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